(布城26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一名送货员的上诉申请,维持他4年前与继女发生乱伦关系,而被判监禁45年和鞭打24下的定罪和刑罚。
由法官拿督莫哈末再尼、拿督哈亚杜阿克马和拿督莫哈末拉兹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这名34岁男子,要求推翻今年4月14日高庭判决的上诉。
莫哈末再尼宣读裁决时说,法庭不同意上诉人律师指控状有缺陷的说法。

“我们认为,控状无需列明具体的日期和时间,因为这并非此案罪名的核心要件……像本案这样以大概时间记载已足够。”
他指出,案发时受害者仅11岁,仍是需要母亲和继父保护的儿童。
他说,当加害者是信任和依赖的人时,受害者很难向他人揭露此事,因此法庭接受受害者延迟揭发继父罪行的解释。
“我们研究了上诉记录并考虑双方陈词……我们认为定罪并无不妥,也没有理由推翻地庭和高庭的裁决……我们也认为对上诉人判处的刑罚属于合理且相称。”
莫哈末再尼补充,这类罪行极其可耻,法庭必须向上诉人及社会发出明确警讯,即法庭对儿童性罪案持极度严肃态度,因此重刑是合理的。
“因此上诉人的定罪和刑罚上诉被驳回……我们谕令立即发出监禁令,上诉人从即日起服刑。”
被告在瓜拉登嘉楼地庭被控4项强奸罪名,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8年和不超过30年,以及鞭打不少过10下。
他还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77C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5年和不超过30年,及鞭笞。
所有罪行于2021年6月至11月期间,在瓜拉登嘉楼一间住家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