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21日讯)烟花爆炸致伤22人案;落网的一对男女,被警方延扣7天助查。
居林警区主任祖基菲里警监今日发文告说,2名嫌犯,分别是34岁男子和23岁女子,今日被警方押往居林推事庭申请延长扣留,获推事诺哈米查批准延扣7天,至本月27日。
他说,警方是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械蓄意重伤他人),调查此案。

此案于昨日凌晨12时45分,在吉打州鲁乃巴耶勿刹(Paya Besar)区的斯里利茂花园(Taman Seri Limau)一诊所前发生。
警方事后逮捕一对男女,初步调查显示,其中一人疑因醉酒,误将“椰炮”装反,另一人则负责点燃爆竹,但爆竹未能升起,反而在地面爆炸,酿成22人受伤,包括12名印裔、8名巫裔、1名华裔及孟加拉籍1人。
这2名嫌犯,分别是34岁男子(来自吉隆坡冼都,客户服务员)及23岁(来自鲁乃,店员)女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