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教育部受促恢复教师对学生采取纪律处分的权力,甚至这些处分符合教育目的,该部更要提供教师法律保护。
教专主席阿米努丁说,目前教师面对的主要问题是,在管教学生时,受到各种束缚。
他强调,只要教师的教育工作走在正确轨道,政府就应以法律来保护他们。
他认为,由于没有如小六检定考试(UPSR)与中三评估考试(PT3)统一考试,导致学生涉及不良活动的原因。

“恢复UPSR和PT3考试,意味优先考虑学术知识,而搁置道德、情感、社会和精神价值。相反的,应简化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停学的程序,让家长承担管理孩子纪律和品格的责任。”
阿米努丁接受《每日新闻》访问时指出,如果严厉管教学生,教师害怕被投诉到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 、害怕被县教育局传召、害怕因各种不实指责而被调查等等。
“为何把发生在学生身上的所有负面事情,例如不道德和不好的事情,全部归咎于老师?老师只花大约6个小时与学生相处,家长自己又扮演什么角色,承担着什么责任呢?”

另一方面,西马马来教师职工会(KGMMB)主席莫哈末索比里促请教育部,检讨学生纪律管理的政策和方法,并引入更有效的策略措施。
他说,这些措施包括恢复教师采取纪律处分的权力。
“处罚违反纪律的学生,不是为了虐待,而是为了教育和塑造一个人的性格。‘溺爱学生’的教育方式须被‘尊重老师’的文化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