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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发电邮破坏学生名誉 3学院管理层被控

(马六甲24日讯)3名马尼帕尔大学学院管理层,包括院长、学生事务主任及教务处主任,涉嫌发出内容不实的电邮,导致一名学生有感名誉受损,而向警方投报!

据悉,该电邮通知受害学生,不得代表大学参加任何电竞比赛。此决定源于内部调查,怀疑该学生参与的“Mobile Legend”比赛中获胜,是涉及外部人士协助。由于电邮内容可被校内学生查阅,令受害者认为其声誉受到损害。

加也古马(后)缴付保释金后,离开法庭。

警方随后将3人逮捕,3人于今日被控上甲市爱极乐法庭时,皆否认有罪,分别获准保释9000至1万5000令吉。3名被告分别是63岁加也古马、40岁达彩妮及26岁拉凡雅。

根据控状,加也古马及拉凡雅被控于今年6月6日下午5时44分,利用马尼帕尔大学学院学生事务处官方电邮系统(student.service@manipal.edu.my),联合发出一则虚假信息电邮给23岁学生,触犯刑事法典第109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同读,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判刑。

在此条文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一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并可额外每天罚款1000令吉,直至违法行为停止。


达彩妮则被控使用同一电邮系统,恶意发出虚假通讯,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处罚。

哈云德吉星(右起)、法汉立与莫哈末阿斯里讨论案情。

各3万保释金保外

主控此案的莫哈末阿斯里副检察司在庭上建议,对3名被告各开出3万令吉保释金,附加条件是他们必须每月到警局报到,以及不得骚扰受害人及控方证人。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哈云德吉星及法汉立则请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3人皆需供养家庭,而且在调查期间已充分配合当局。

法官罗哈杜阿克马裁定加也古马及达彩妮的保释金为1万5000令吉,而拉凡雅保释金为9000令吉,同时也同意控方提出的附加条件。

(视频:郑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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