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1日讯)涉及未成年的强奸案,九成涉及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警方为此建议重新检查现有法律条文,不应只让涉案男生受对付。
吉兰丹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索夫说,有关检视现有法律条文的建议,是针对涉及自愿性行为的案件,以确保不仅仅对涉案男子采取行动,因为涉及女性也应承担后果。
他是基于州内的统计数据做出有关建议。根据统计,近90%的未成年强奸案件,实际上是“你情我愿”的情况,而非出于强迫。
他说,现有的法律应重新加以研究,对涉案双方一视同仁,而非仅针对男性执法,以遏制此类案件日益增加。
他今日出席吉兰丹警队例常集会后,如此指出。

莫哈末尤索夫说,一旦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投报,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或儿童法令展开调查,即使录口供时,涉案者声称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
他说,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文指控,分别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2017年儿童性侵犯罪法令第14条文;而未成年女生,多数被定义为受害者而受到保护。
他也希望社会各阶层包括家长、老师和宗教单位,从教育、监督及法律层面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