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一名保母涉嫌疏忽照顾和看管7个月大男婴,导致后者被奶呛死,她今日被控时表示不认罪。
24岁的被告诺法蒂哈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在地庭法官西蒂莎奇拉否认有罪,法官随后批准她以2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为每月到邻近的警局报到一次、提交护照给法庭,以及不得骚扰证人。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5月26日早上11时08分,在旺沙玛朱某托儿所犯下上述罪行。
被告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3(1)(a)条文(任何在没有合理监督的情况下独留孩子),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法庭将案件定于9月29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为尼祖旺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