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教育部长法丽娜西迪指出,该部正修正教育条例(学生纪律)以纳入禁止包括香烟、电子烟和其他吸烟产品的项目。
她说,这项修正是配合卫生部在去年10月,开始实施的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852法令),这项禁令也包括禁止向18岁以下人士售卖电子烟,以及对那些在学校大门40公尺范围内贩卖电子烟者采取行动的措施。
她也指出,教育部也不会对教师使用电子烟,特别是在学生面前这么做的情况妥协,因这已违反马来西亚教师标准,即要求教师成为榜样。
“若发现任何教师在校园内使用电子烟,他们可在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下,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
“我们也希望社会大众及地方政府配合,监督售卖电子烟给学生的情况,父母和监护人也须注意孩子行为是否出现变化,以免他们陷入因使用电子烟,而上瘾的问题。”
法丽娜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方式回答伊斯兰党巴东得腊国会议员奴鲁阿敏的提问时,这么说。
她说,教育部也透过数个措施应对师生使用电子烟的情况,包括执行颁布学校为禁烟区的通令、执行校园禁用电子烟的公函,以及校内举行禁烟活动。
此外,教育部也与警方、卫生部及国家反毒机构(AADK)合作,为辅导教师提供戒烟介入模组训练、落实宣扬吸烟害处的IMFree计划和HEBAT 禁烟计划,同时训练同侪辅导员(PRS)劝导学生不要参与吸烟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