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指出,一名沙巴国民登记局调查官,不当延误处理一名儿童新身分证申请。
该会今日发文告说,有关延误表明涉案官员未能妥善执行任务,调查时间过长,低效率管理案件,不符合国民登记局要求调查官在规定时间内对每项工作都尽职尽责,并保证工作质量的准则。
该会将把调查结果交给国民登记局纪律局,并建议根据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和纪律)第38条处罚。

除了纪律处分,EAIC还建议采取多项改进措施,包括更新工作程序和改进标准作业程序,为调查官设定充足时间以有效开展调查,以及在布城国民登记局总部设立“飞行小组”查明累积案件的原因。
文告说,该会早前收到一份针对沙巴国民登记局官员的投诉,该会随后根据2009年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第27(4)条文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