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11日讯)一名华裔商人涉嫌指使3名男子在一名女子的住家前泼漆,4人今日被控上庭,皆不认罪。
据网媒“Malaysia Gazette”报导,4名被告分别是陈俊彦(31岁)、黄康福(42岁)、陈伟宾(34岁)和周伟隆(37岁),人名皆译音。
根据控状,陈俊彦被指指使黄康福、陈伟宾和周伟隆,于2025年4月25日,凌晨12时至清晨6时之间,在高渊美巴英达园(Taman Merbah Indah)一间住家泼漆,导致39岁女屋主蒙受损失。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1年及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诺拉菲法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R.德温求情,指其当事人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需抚养3名年龄介于1个月大至8岁的孩子,以及年迈父母,希望法庭给予最低保释额。
“我的当事人是手机销售商,自5月12日起已被扣留3天,希望法庭能考虑其处境。”
推事诺努艾娜随后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在同一法庭,黄康福、陈伟宾和周伟隆(人名皆译音)亦被控在此案中泼漆,造成受害者损失50令吉。他们皆否认有罪,法庭允准他们以2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
上述3人是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同样由诺拉菲法副检察司主控,3名被告则由律师林升哲(译音)代表。
两宗案件择订7月18日提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