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指出,多辆在吉隆坡陆路交通局官员名下注册的车辆,尚未通过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系统(HRMIS)报废,违反了公务员条例。
文告说,该委员会是接获针对隆陆交局涉及多个车辆注册号码的投诉后, 援引2009年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法令第27(4)条文展开调查。
“虽然这些车辆已有一段时间不属这些官员所有,但在这些注册在官员名下的车辆并没有透过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系统进行报废。因此违反了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第10(2)条文。”
文告指出,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决定将上述调查结果提呈给陆交局的纪律单位,并建议惩处相关官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