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一名35岁的父亲因用羽毛球拍殴打两个孩子,还叫他们学鸭子走路,他今日被控虐待孩子罪名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8个月。
地庭法官拿汀法兹琳苏莱雅在这名无业男子承认4项虐待孩子的罪名后,做出上述判决,并谕令被告的每项控状各监禁8个月监禁,刑期从他于6月1日被捕日起,同步执行。
根据4项控状,被告于5月30日晚上9时至6月1日清晨5时,在冼都甲洞北区的一所房子内,作为15岁女儿和13岁儿子监护人,故意虐待他们,导致对他们可能造成身体和精神伤害。
被告因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31(1)(a) 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5月30日晚上9时至凌晨12时左右,涉案男子用羽毛球拍的网面殴打儿子的双腿,此外,还殴打其脸部和身体。

5月31日,他再用羽毛球拍的网面打女儿的脸部。6月1日,男子还让这两个孩子在屋子内不停地学鸭子走路。
在下判前,主控官尼祖旺副检察司要求法官,给予被告适当的刑罚作为教训;但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则要求减轻刑罚,因为他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并对所犯罪行悔改。
“我还有另外3个孩子,我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我还患有糖尿病、心脏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病。”
法官询问为何被告要虐待孩子时,被告说,因为发现那两个孩子与其他孩子的行为相比有点奇怪。
被告也说,打孩子是因为要教育他们,但没想到情况会这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