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高庭今日驳回社交媒体用户莫哈末沙林,针对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封锁他的手机号码一事,寻求获得司法检讨准令的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今日通过线上方式宣判,驳回莫哈末沙林(51岁)的申请,并谕令后者需分别向总检察署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支付1000令吉堂费。
今日代表总检察长出庭的联邦律师莫哈末海鲁里克兰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代表律师鲁邦古马受询时,证实法官的裁决。
莫哈末沙林的代表律师是努慕丝塔米尔。
他是于2023年10月5日,向高庭提出司法检讨准令申请,寻求高庭聆审其司法检讨案件,以撤销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指示电讯服务供应商,即明讯及天地通公司,取消或封锁其手机号码的决定或行动。
申请人也希望高庭,宣判答辩方封锁或指示截断其手机通讯服务,是不合法的行动,并已违反了联邦宪法保障他可享有的基本人权,因此寻求法庭谕令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立即指示该2家公司,重新启动他的手机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