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1日综合电)台湾台中林姓男子不满爱女遭王姓男子性侵,还拍摄性爱光碟,导致女儿忧郁症轻生过世,遂伙同3名友人将王男拘禁7日,以电击棒、棍棒施虐拷问王男真相,王男因此重伤送医不治。
此案经台中地院审理,林男等人应连带赔偿王男父母医疗费、殡葬费及精神抚慰金共76万余元台币(约11.2万令吉),林男因伤害致人于死等罪,处徒刑12年4月,其他2人被处8至10年不等徒刑,剩1人另案审理中,全案还可上诉。
检警调查,林男认为自己的女儿曾遭王男等人下药性侵,并将过程拍成性爱影片,以此对女儿予取予求,导致爱女罹患忧郁症,2017年轻生过世。

逼王男写道歉书
因林男手上并无证据,遂邀3名友人共同商议,要迫使王男招认并查出光碟片下落,于2019年7月28日挟持王男到南投某汽车旅馆盘查,又逼王男写道歉书、共犯名单,并向家属下跪道歉后,放人离去。
见案情有点眉目,林男等人又于同年8月9日下午,趁王男外出剪发时,挟持他到速食店进一步逼问光碟下落,再带到台中某货柜屋等地加以盘问,并在15日晚间载王男至彰化一废弃三合院拘禁,因不满王男把迷奸女儿的责任推给别人,林男4人于拘禁期间,以徒手、热熔胶条、棍棒殴打王男,并以电击棒电击王男全身。
翌日凌晨2时许,其中2名蔡、李姓共犯发现王男身体冰冷僵硬,将他紧急送医,王男因身受重伤,到医前已无呼吸心跳,经急救不治身亡。
蔡、李2人见事态严重,当场报警自首,警方到场在车上查获热熔胶棒、电击棒等作案工具,并循线逮捕其他人。
经台中地院审查法医报告,王男全身上下至少有119处棍棒伤、7处电击伤,以及包含胸腹、阴囊等多处瘀伤与擦挫伤,进而引发横纹肌溶解症、大范围皮下组织及肌肉出血、呼吸道呛入胃内容物,导致身亡,事证已臻明确,判林男等人应连带赔偿王男父母医疗费、殡葬费及精神抚慰金共76万余元台币(约11.2万令吉),林男因共同犯伤害致人于死等罪,合并处徒刑12年4月,其他2人被处8至10年不等徒刑,剩1人另案审理中,全案还可上诉。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