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对打工人每月把三四成收入交给房东这件事很有意见。只因人们需要付“住宿权”,城市里便出现了很多“高薪无产阶级”:供不起房子,必须交房租到老。一般人的收入,很多都去了租房。
因为住房是必需品,也是稀缺品。
我住在康提,很多原本住在高原茶山的居民,都举家搬来康提附近,为了孩子读书。他们把茶山的祖屋出租,租金收入则抵消部分城里的租金,全家一起住,父母也在城里打工,同时省掉孩子的住宿费。
他们把资产留在家乡,人出来城市,用租金和收入来支撑孩子的未来与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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