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3日讯)华裔食品供应商涉及醉驾,面控时当庭认罪,被判监禁一天、罚款1万5000令吉,以及吊销驾照两年。
55岁的被告王志勇(译音)为食品供应商,他昨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于去年3月9日晚上喝醉酒后驾驶。
根据控状,被告当时驾驶宝腾Preve轿车行经峇株巴辖居銮路3公里处时遭警方拦查。经酒精呼气或血液检测显示,其体内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高达123毫克,远超出法定限制的50毫克标准,因而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醉酒驾驶)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罚款高达3万令吉,并吊销驾照。
案情显示,峇株巴辖警区交通调查及执法组警方展开“醉驾行动”取缔违规司机时,发现被告驾驶的车辆形迹可疑而拦下盘查,经呼吸检测超标后当场将其逮捕,并扣押车辆调查。

被告在法庭上俯首认罪。
推事慕斯塔金综合考量被告的求情、控辩双方陈词后,判处被告监禁一天及罚款1万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10个月代之。
被告事后已缴清罚款。
推事同时裁定被告的驾照自定罪当日起吊销两年。
此案主控官为努莎兹琳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詹德拉迪班巴斯卡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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