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8日讯)一名公务员和一名公司前总执行长今日在地庭,分别被控3项涉及总额1万8000令吉的收贿和行贿控罪,以协该公司在沙巴进行金矿开采业务,但他们俩皆否认犯罪。
现年60岁的被告罗伯特罗宾米利普被控在案发时,担任沙巴州土地及测量局矿务组高级助理主任,向69岁的张子健(译音)收取总额1万8000令吉的贿款,而后者则被控行贿罪。
根据首项控状,张氏被控于2024年4月,在亚庇弗图那花园一家餐厅,以1万令吉的现款,贿赂罗伯特罗宾米利普,作为协助他担任总执行长的公司,可顺利开展金矿开采业务的酬劳。

第2及第3项控状则指张氏于2024年10月及2025年10月,以3000令吉和5000令吉的现款,贿赂罗伯特罗宾米利普,以达到如同上述的目的。
罗伯特罗宾米利普则被控收取张氏的总值1万8000令吉贿款,以协上述公司在沙巴进行金矿开采业务。
张子健和罗伯特罗宾米利普分别被控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及17(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安迪拉扎里再也批准2名被告,各以8000令吉的保释金和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他们每月,需临近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直至案件审结。
法官也谕令被告,需把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且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骚扰或联络任何控方证人,同时择定此案将于10月27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鲁斯坦副检察司,2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拿督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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