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5日讯)“罗厘司机强奸未成年妻姨成孕”案,涉案罗厘司机今日在控方修改控状后选择认罪,被判坐牢9年及鞭笞5下。
37岁被告莫哈末诺于今日上午被警方拘押上麻坡第二地庭面控。
被告原本被控5项强奸及性侵指控,今日在控方修改控状,改以一项刑事法典376(1)条文(强奸)提控,被告在法官依米丽雅面前聆听控状后,选择认罪。
控状指被告于2024年7月27日至28日凌晨12时30分左右,在峇株巴辖县巴力拉惹英丹花园住家,强奸当时年仅15岁的妻姨,即其妻子的妹妹,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并加鞭笞。
被告代表律师沙菲益在判刑前援引法院判例,要求法庭考虑认罪所带来的节省,包括节省法庭时间、辩护成本及证人供证成本等,要求法官量刑从宽。
被告求情时称,他是一名罗厘司机,育有9名孩子,其中一名孩子患病,且本身是初犯,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法官依米丽雅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宣判被告入狱9年和鞭笞5下,刑罚从被捕日算起,服刑期间须辅导,并在出狱后须接受警方监视1年。
案情指出,被告自前年至今,多次趁妻子不在家时,强奸和性侵未成年的妻姨。
受害者因为没来月经,肚子阵痛,其母亲(即被告岳母)带往医院检查,医生发现其已怀两个月身孕,被告于2024年9月22日被捕;受害者后来已顺利生产,诞下一名男婴。
此案主控官迪雅娜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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