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8日讯)高庭将于下周一(14日),宣判男中学生在被控杀害16岁女学姐叶芯嫙一案中面对的谋杀罪名是否成立。
少年的代表律师冯吉祥指出,控辩双方上周已向高庭呈交书面陈词,而法官阿德琳今日在聆听控辩双方的口头结案陈词后,择定将于下周一宣判。
他说,控方主张其当事人在案发时,清楚知道所犯行为,并有预谋杀害死者,因此主张已证明现年15岁的少年犯下谋杀罪。
然而,他指出,辩方的抗辩理据是援引刑事法典第84条文,主张涉案少年在案发期间是精神失常,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更遑论知道本身行为是违法的意识。

去年这宗14岁男少年在校园持刀刺死学姐案件曾一度轰动全国,他于同年10月22日在推事庭被控谋杀罪,此案转交高庭审理后,他于今年2月12日在高庭否认犯罪。
他被控于2025年10月14日早上约9时20分,在雪州灵市白沙罗万达镇一间国中底层的女厕谋杀叶芯嫙,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介于30至40年及不少于少12下的鞭笞刑罚。
然而,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7条文,任何人在犯案时,若是未满18岁,不能被判处死刑,而是还押监牢,还押期限交由国家元首或州统治者发落。
此案于8月3日开审,控方在6天审讯中,传召了11名证人出庭供证,当中包括法医、涉案学校的教师及查案官等人,并于8月11日宣告完成举证工作。
法官阿德琳于8月13日,裁定涉案少年谋杀表罪成立,谕令后者需要出庭自辩。
(摄影:连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