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讯)上诉庭今日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在她涉及砂拉越学校安装太阳能板计划弊案中,被判1项索取逾亿令吉贿款及2项收取650万令吉贿款成的上诉案中,提呈新证据。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扎哈里为首的三司,今日一致批准罗丝玛寻求把第16名控方证人,即Jepak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的生意伙伴莱恩,于7月10日向警方投报的一份报案书及宣誓陈述的法定声明,纳为新证据申请。
另2名法官是拿督朱家升及慕尼安迪。
三司是在聆听罗丝玛的代表律师拿督阿米尔韩查、拿督费鲁斯和拿督阿克贝丁以及主控官莫哈末阿斯纳威副检察司代表作为答辩方的控方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本报潘嘉威摄)
莱恩在这份法定声明中,宣称他于2020年7月出庭供证前,曾对控方交给他的一份书面证词内容提出异议,却遭已故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出言威胁,警告他最好和控方合作,否则将陷入麻烦。
他控诉当初出庭供证时,就在时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再尼面前,要求更正上述证词内容,结果哥巴斯里南为此嘱咐反贪会官员在他当年8月继续上庭供证前监视他。
朱家升今午宣判时指出,证人声称曾遭控方施压而在出庭供证时有所妥协的指控,是直接冲击此案事实是否可信的问题,因此若三司拒绝罗丝玛要求纳入新证据的申请,则可能会引发她面对审判不公的问题。
基于上述情况,三司谕令,高庭需聆听莱恩针对他在上述法定声明揭露的事,出庭供证的附加证词,并谕令高庭需从9月10日案件过堂算起的2周内,聆听莱恩的附加证词,以鉴定其指控的真实性。上诉庭原定于9月,开始审理罗丝玛寻求推翻她被判索贿和收贿罪成判决及刑罚而入禀的上诉申请,但随着她获准为上诉案提交新证据,三司择定改至10月14日,聆审这宗上诉案件,以待高庭聆听莱恩附加证词的审讯结束为止。
上诉庭此前已择定将从9月1日至4日、8日至11日、21日至25日及28日至30日,聆审这宗上诉案,如今则改至10月14日至16日及19日至23日才聆审。
主控官莫哈末阿斯纳威随后证实,控方将谘询上司指示,以决定是否针对上诉庭的裁决,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申请。
高庭于2022年9月1日,宣判罗丝玛被控在砂州内陆369所学校,安装太阳能板计划及发电机柴油供应和维修工程中,涉及1项索取1亿8750万令吉和2项收取650万令吉贿款的罪名成立。
当时,时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再尼判处罗丝玛被判各控罪成立的刑罚是监禁10年,并罚款一共9亿7000万令吉,但允许她可同期执行监禁刑罚。
高庭当时批准罗丝玛要求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以待其上诉申请在上诉庭审结为止。
莱恩控诉曾在2020年遭控方施压
朱家升说,基于高庭当初也曾依据莱恩证词,而判处罗丝玛被控索贿及收贿罪成,因此若莱恩控诉曾在2020年遭控方施压,而没法呈堂更多附加证词和证据,那罗丝玛是否真的有罪,将有疑点。
他指出,莱恩于7月10日报案书及法定声明内容,直接攸关罗丝玛是否真的犯下索贿和收贿罪,但上诉庭在现阶段不会定夺有关事情是否属实,反之仅需考量罗丝玛寻求提交的这些新证据,是否有必要及可信。
而判处罗丝玛罪成的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再尼,如今已升任上诉庭法官;因此上诉庭三司谕令,莱恩重回高庭供证的附加证词,将由另一名高庭法官聆审。
罗丝玛是于7月21日,援引1964年司法法令第61条文,申请在她被判索贿和收贿罪成的上诉案件中,提交新证据。
阿米尔韩查代表其当事人罗丝玛陈词时说,莱恩在为罗丝玛上述申请背书而提交的一份宣誓属内,揭露曾被已故哥巴斯里南恐吓,后者当时宣称意指罗丝玛的“巫婆”可能在此案无罪,但这是惩罚她对这个国家所做一切罪孽的唯一机会,因此警告莱恩和控方合作,否则将陷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