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9日讯)一名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总财务长(CFO)涉嫌655万7720令吉刑事失信罪,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否认有罪,法庭允许被告以8万令吉保释外出。
被告诺丽妮阿里芬(55岁)今早在法庭面控,根据控状,被告身为一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总财务长,受托管理该公司一笔655万7720令吉的款项,该款项是用于缴付内陆税收局的从价税(duti ad valorem)。

被告被指滥用该笔款项,将有关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导致原定缴付给内陆税收局的从价税未能缴清。她被指于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期间,在位于汝来恩斯德镇(Bandar Enstek)的该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办公室内,犯下上述罪行。
被告该行为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法令574)刑事失信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至少2年及最高2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艾奇拉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10万令吉保释,并附加数项条件。
被告代表律师在求情时指出,被告已婚并育有5名孩子,目前更患有第三期乳癌。在担任总财务长期间月入1万5000令吉,因此要求法庭批准最低5万令吉的保释金。
法官拿汀M.古娜孙达丽允许被告以8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并由一名年满21岁的公民担任担保人。案件定于9月2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