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商人拿督斯里阿里夫苏克里,就诽谤旅游部前部长丹斯里阿都卡迪败诉,暂缓向后者执行庭令的申请,以待上诉庭审结有关上诉申请。
阿里夫苏克里代表律师马目阿都受询时透露,承审法官罗斯兰已批准其当事人的申请,即批准暂缓其当事人执行向阿都卡迪道歉,及删除相关内容的庭令。
“法庭也批准将25万令吉赔偿金,存入阿都卡迪的代表律师楼,由律师以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身分保管,直至上诉有结果。”


另一方面,高庭驳回阿里夫要求暂缓,执行不得发布或促使发布涉及诽谤内容,或任何具有相同影响言论的庭令申请。
阿都卡迪于2023年9月6日兴讼,起诉涉足娱乐业并在社媒拥有大批粉丝的阿里夫诽谤。
起诉人指出,答辩人于2023年7月2日在Instagram和面子书发布诽谤言论,意指他欠答辩人上千万令吉,同时配上起诉人照片,引来网民负面评论。
阿里夫则在答辩书中指出,他已根据2018年11月26日签署的合资协议,支付3000万令吉投资款,而该协议涉及起诉人、答辩人及两家公司。
他说,合资协议各方未支付已投资款项,且此类违约行为,包括起诉人向他所做出的保证,起诉人本人皆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