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4名公司董事及业主涉嫌提交虚假文件,企图诈领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就业赋能奖掖2.0”(Daya Kerjaya 2.0)奖励金,今日被控15项控状,惟4人皆否认有罪。
4名被告分别为37岁的陈顺龙、51岁的廖金兴、44岁的陶秀娥及其50岁的丈夫李添喜,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人名皆译音)
控状指出,陈顺龙为Lucky Durian私人有限公司及U Spa两家公司的董事,共面对9项控状;廖金兴为International Ecological Economy Business Academy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面对4项控状;陶秀娥与丈夫李添喜则为Easyway Bus Enterprise的共同业主,两人各面对1项控状。
根据控状,陈顺龙、廖金兴及陶秀娥被控于前年4月4日至8月27日期间,在新山大马花园、福林园及实达英达花园一带,意图欺骗社会保险机构,向代理人提交含有虚假资料的员工确认表格。李添喜则被控在明知文件造假的情况下,协助妻子陶秀娥提交表格以达致诈欺目的。

陈顺龙、廖金兴及陶秀娥是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伪造文件)下被控;李添喜则在同一法令第28(1)(c)条文(教唆/协助犯案)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面对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虚假款项5倍的罚款。
4名被告在聆听华语翻译的控状后均否认罪名。
法官N.卡纳格斯瓦里随后批准陈顺龙以3万令吉、廖金兴以1万2000令吉,以及李添喜与陶秀娥各以1万令吉保释在外。
同时,法官指示所有被告须交出护照、每月向临近的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报到一次,且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法官择定9月18日进行案件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