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印尼籍狼父5年前多次强奸亲生女儿,甚至导致女儿诞下一名女婴,今日在地庭承认6项强奸控罪后,被地庭判处监禁60年和鞭笞60下。
法官玛祖丽雅娜判处这名56岁父亲,每项罪名监禁10年及鞭笞10下,并谕令每项罪名刑期分开执行,并从其逮捕日,即7月23日算起。
6项控状指被告于2021年6月30日至10月2日期间,在蕉赖美达花园一间公寓强奸现年19岁的女儿;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8至30年,及鞭笞最多10下。
根据案情,受害者遭其父亲强奸6次,直至产下一名女婴,而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报告证实,被告是女婴的生父。
副检察司芭努莎早前说说,作为受害者父亲,被告理应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却反其道而行。
“本案受害者因此已患上严重的抑郁症,甚至萌生自杀念头,但想到目前4岁的女儿,才没有付诸行动。”
她说,被告此前也被指曾猥亵受害者的孩子,因此要求法庭严惩被告,以儆效尤,防止类似罪行再次发生。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则以自己在大马已生活43年为由,要求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