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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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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男车上与住宅犯案 女学生遭两度性侵

14日讯) 巫裔男司机两度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性关系,今日被控两项罪名时俯首,被判监禁10年加打4鞭。

来自的莫哈末再尼(34岁)今日被带上地庭面控,法官诺哈米莎针对每项罪名,分别判处被告监禁5年及鞭笞2下,由于两项刑期同期执行,被告最终只需服刑5年,并接受鞭笞4下。

首指控指被告于今年5月下午2时20分至4时,在双溪泗汶的双溪依比路边,在车上14岁9个月的女学生,触犯,罪成者可被判监禁20年,另加鞭刑。

莫哈末再尼被控两项强奸罪名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0年加打4鞭。
莫哈末再尼被控两项强奸罪名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0年加打4鞭。

次控状则指被告在今年7月3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2时30分,在园丘住宅相同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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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被告是去年10月与案中女生相识,今年5月驾车到一所中学载女生,两人在车上发生性关系后,将女生载回去学校;今年7月3日,被告再度到有关中学载女生,回到被告家中发生性关系,然后载女学生回学校。


案件曝光并报警后,女生接受医生检查,证实曾发生性行为,而警方起获的手机讯息也显示,两人在发生性行为时曾使用安全套。

被告家人也到法庭了解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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