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警方指出,截至今年上半年,警方接获的危险驾驶和路怒症案件相较于去年同期竟暴增近50%,其中柔佛最为严重,共增加了175宗,共有354宗案件,凸显危险驾驶和路怒症问题日益加剧。
武吉阿曼交通调查与执法局总监拿督斯里莫哈末哈斯布拉接受《马新社》访问时指出,警方从今年初至6月28日期间共对1278宗案件展开调查,相较于去年同期上升426宗,其中柔佛的案件数量最高,共354宗,其次为吉隆坡(230宗)、雪州(200宗)、森美兰(119宗)、吉兰丹(84宗)、霹雳(60宗)、登嘉楼(49宗)、砂拉越(44宗)、马六甲(37宗)、吉打(33宗)、槟城(27宗)、彭亨(24宗)、沙巴(15宗)以及玻璃市(2宗)。
“相较去年,柔佛案件的增幅最高,增加了175宗,其次雪州增加117宗、吉隆坡增加74宗、森美兰增加56宗、登嘉楼增加26宗、霹雳增加20宗、砂拉越增加11宗、吉打增加8宗以及彭亨增加3宗,吉兰丹则维持在84宗;槟城、沙巴、玻璃市和马六甲的案件则有所下降。”

他透露,引发路怒症事件的主要原因其中包括道路使用者不遵守交通规则、交通信号和危险驾驶行为,如危险超车、插队、紧贴前方车辆和不礼让;此外,司机或骑士之间相互鸣笛、展示挑衅手势、吵架、没耐心和不礼让等也都是引发相关事件的导火索。
针对司机驾驶时吸“飘飘”电子烟,莫哈末哈斯布拉承认,目前确实存在不少驾驶者滥用“飘飘”电子烟的趋势,但警方会持续加强执法工作,包括使用唾液检测试剂盒和和强制涉及交通事故的商用车接受尿检,以检测司机是否涉及醉驾或毒驾。
“如果有案件涉及恐吓、斗殴、蓄意破坏或伤害他人,警方将严厉对付和逮捕肇事者,并将他们提控上庭。”
他指出,实际上,目前的法律已足以应对现有的危险驾驶和路怒症问题,因为警方会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并根据特定情况援引刑事法典展开调查。
“有关条文包括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324或326条文(使用武器或危险物品致伤)、341条文(非法阻碍他人)、427条文(蓄意破坏财物)及506条文(刑事恐吓)。”
他说,此外,警方也会对网传的危险驾驶或路怒症视频展开调查,并基于掌握的证据如闭路电视画面、行车记录仪画面、证人证词和数码鉴证证据等,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从而促进民众对警队执法效率及透明度的信心。
“警方的执法行动能起到阻吓作用,让其他人不敢轻易违法,以免受到法律制裁;同时警方也呼吁民众,若遇到任何违法行为,积极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以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