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行动党前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在社交媒体,公开提问若一名有权势的人因未掌握正确事实的情况下,损害其名誉,他是否可以或是否应该提出诽谤诉讼。
潘俭伟是于周三下午在其面子书发文,提出两项疑问,即自己是否有权为自己辩护,以及在作出辩护后,是否反而会收到更多警方投报。

有关贴文未点名任何人士,也未交代所指事件背景,但其贴文迅即引起网友热议。
截至目前,潘俭伟未进一步说明是否会采取法律行动。
早前,雪州苏丹沙拉弗丁殿下针对轻快铁第三干线-莎阿南线(LRT3)启用,通过雪州王室办公室发布文告时,曾点名前财政部长林冠英及时任顾问潘俭伟,曾以项目属于“超级工程”为由大幅削减投资成本,但他们未真正理解LRT3是为满足人民交通需求,而非炫耀的大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