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高庭今日驳回3名旅游公司前董事和股东,以正在上诉为由,而提出暂缓向一群朝圣者支付49万2480令吉的民事诉讼的赔偿金申请。
这3名申请人,分别为巫统加央区部主席拿督斯里法杜峇里、锡法兹里及旺阿兹祖,他们基于上诉庭审理这宗上诉案期间,暂缓执行相关赔偿给朝圣者。
法官梁伟雄说,入禀的上诉理由并不足以构成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因此,申请被驳回,并判令支付5000令吉堂费。”
3人的代表律师为沙里尔,而为大马朝圣者提供朝圣办理服务的旅游公司KRS Travel私人有限公司,则由张碧珊(译音)代表。
根据早前报导,3人是Rehla Travel Services有限公司的前董事和股东,该公司是提供预订及相关活动服务的旅游公司。
2020年2月,KRS使用Rehla的服务,为要前往麦加小朝圣的顾客查找和购买飞往麦地那和吉达的机票,并支付了49万2480令吉给Rehla。
Rehla过后支付这笔钱予马航作为订购机票用途,但受冠病疫情影响,马航取消了KRS订购的机票,Rehla也在此期间停运。
KRS强调,支付给Rehla的49万2480令吉理应归还朝圣者们,但Rehla的3名董事认为,该公司只是马航的票务代理,KRS应直接向马航索取退款。
地庭此前裁决3人存在欺诈行为,并批准了原告索偿49万2480令吉;高庭之后驳回他们的上诉,维持地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