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6日讯)一名曾任吉辇县土地局(PDT Kerian)男助理工程师,涉嫌于3年前收受总额18万3500令吉贿款,昨天在怡保地庭面对146项受贿控状,不认罪。
法庭择定于8月26日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
被告赛夫尼赞(48岁)在法官莫哈末苏莱曼阿末达米兹面前聆听全部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案发时在吉辇县土地局县发展组担任助理工程师,涉嫌向一名与其公务有关的承包商,从2022年1月3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在吉辇县多个地点收取介于500令吉至1500令吉不等的款项。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该案由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主控官沙鲁阿兹万加扎里及副检察司玛兹雅曼梳主控,被告则由律师比拉威代表。
法庭批准被告以5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他每月到怡保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交出护照,及不可接触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