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4日讯)联邦法院今日维持上诉庭裁决,裁定2名公司前董事因被不公平解雇,获赔200万令吉。
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瓦兹尔阿南、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和拿督莫哈末纳兹兰组成的三司,驳回Acexide Technology私人有限公司提出的上诉,并谕令该公司承担15万令吉堂费。
莫哈末纳兹兰宣读判决时说,该公司提出的上诉毫无依据,因为2名前董事伍金财和郑恒强(皆译音)均在无正当理由或借口之下被解雇。
他进一步说,尽管答辩人是公司董事,但在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下,他们符合“工人”的定义。
根据案情,上诉庭于2024年推翻工业法庭判决,裁定公司需向伍金财(前技术总监)赔偿89万3000令吉,向郑恒强(前项目总监)赔偿115万令吉。
上诉庭还裁定,该公司必须就所判赔偿金额支付年利率8%的利息,计算方式是从2022年8月9日开始,一直到全部款项偿完为止。
伍金财和郑恒强与BH Lim,是Acexide Technology的成立人;2人后来亦成为股东及董事。
不过,BH Lim凭借多数股权,于2019年11月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罢免两人的董事职。
随后,两人依据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第20条文向工业关系局总监提出申诉,指控遭到非法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