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透露,该部正准备民事赔偿机制的政策文件,并计划在年尾的国会会议时,提呈法案再次修改陆路交通法令。
他说,上述修正案将强制醉驾、毒驾及危险驾驶导致他人伤亡的肇事者,必须向受害者及其家属作出经济赔偿。
他直言,现行法律过度偏重罚款与监禁等刑事惩罚,却忽略了受害者家属失去至亲后的生计保障。

“政府对酒驾和毒驾采取零容忍态度,必须在刑事罪责之外引入赔偿机制,才能在实质生活层面彰显司法公义。”
另一方面,陆兆福也认同部分国会议员建议,将违规者送往国民服务(PLKN)训练营再教育或进行社区服务,并认为此举可让陆路交通法令的刑罚制度更完整。
唯他也强调,交通部必须根据现行法律、执法机构人力和配备,以及罪行适配性深入研究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