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3日讯)一批人于两年前在野新某理发店前砍伤两兄弟,再到野新医院外闹事,随后哥哥死弟弟伤,其中一名涉案印裔男子今日以谋杀罪名及鲁莽驾驶罪行,被控上野新法庭。
法庭虽然允许被告在鲁莽驾驶罪下以4000令吉保外,但在谋杀罪下被告不得保外,案件定8月26日过堂。
被告哥基拉那登(27岁,无业)在野新推事庭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在推事玛芝娜瑟宁面前点头表示明白控状内容。
控状指被告与另外3名仍在逃人士,于2024年8月25日晚上8时39分至晚上11时期间,在霖区峇汝花园一家理发店前,谋杀24岁的云努,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的监禁;若未判处死刑,也须面对不少于12下鞭刑。
不过,由于谋杀案属于高等法庭审理权限,因此法庭没有记录他的认罪答辩。
此案由诺莎芝华妮副检察司主控,被告代表律师是努艾达。
另一方面,被告也否认另一项控罪,即于2024年3月4日晚上约7时30分,在南亚花园危险及鲁莽驾驶,对公众人士构成危险,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20年修订)第42(1)条文。
此案罪成者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及最低5000令吉至最高1万5000令吉罚款,并从定罪日起不少于5年内被取消持有或申请驾驶执照资格。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目前没有工作,其父亲患有心脏病,母亲则患有糖尿病,要求减少保释金。
法庭最后批准4000令吉保释金,但被告仍被扣押,直至8月26日案件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