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3日讯)华裔男子充当大耳窿跑腿,协助大耳窿集团放贷,今日遭警方提控上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5000令吉。
被告为35岁的蔡晋凯(译音),今日被带往新山推事庭,面对一项控状。
控状指出,被告于上周五(19日)在新山实达英达花园26/7路的一间民宅外,协助大耳窿集团放贷。
其行为抵触1951年放贷法令29AA(1)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同时,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警方发文告指出,被告在庭上俯首认罪,推事阿蒂法裁定被告被判罚款5000令吉。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莎拉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