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一马案承审法官柯林劳伦斯在判词中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采取多项行动,以维护和巩固他在一马公司事务中的利益,包括边缘化时任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及在2015年解散一马弊案调查特工队。
他说,由时任律政司丹斯里阿都干尼领导的特工队,当时正在调查源自1MDB资金流入纳吉个人银行户头;此外,纳吉也在反贪污委员会加紧调查之际,撤换时任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布卡欣。
“纳吉更曾试图说服时任国家银行行长丹斯里哲蒂发布声明,宣告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的数十亿令吉款项,并不涉及任何不当行为。”
法官指出,身为第20名控方证人的阿末胡斯尼曾供称,他不得插手所有涉及1MDB事务,而自1MDB于2009年成立时,他曾前往纳吉办公室表达忧虑,并建议应先进行妥善的可行性研究,以评估相关风险,纳吉却指将继续推进。
他说,阿末胡斯尼向纳吉说明1MDB不应与PetroSaudi国际私人有限公司(PSI)进行联营投资,结果却遭纳吉指示他不要再插手干预1MDB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