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今日起生效的2026年反霸凌法令引入共同责任概念,若孩子被裁定涉及霸凌行为,父母也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这有别于大多数刑事案件,只涉及施暴者的做法。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这项条文是该法令的主要改革之一,将霸凌行为的责任,从霸凌者延伸至其家属。
“因此缴纳罚款等事项也将约束家庭成员,我们把责任转移,或向家长施加共同责任。”

她今日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推介反霸凌仲裁庭时说,设立该庭是基于霸凌案件日益增加,且情况令人担忧,包括霸凌导致人命伤亡的严重后果。
“记录的校园霸凌案件逾1万4000宗,我们希望通过设立仲裁庭、线上投诉平台及简化诉讼程序,向孩子们传递明确信息,即校园霸凌并非小事,可通过正当渠道采取行动。”
她说,学校和教育机构仍是应对霸凌投诉的第一道防线,若受害者不满意解决方案,他们可将案件带上仲裁庭;若霸凌事件发生在校外,受害者也有权直接向反霸凌仲裁庭提出申诉。
共有56名来自儿童福利、心理健康和法律领域专家受委为仲裁庭成员,该庭主席是地庭法官努鲁胡丝娜,副主席是前高级联邦律师颜志强(译音)。
阿莎丽娜说,仲裁庭总部设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但审讯程序可在全国各地进行,包括学校、法律援助局办公室,或通过线上方式举行。
仲裁庭也开设网站https://tab.bheuu.gov.my/,方便公众提交投诉。
在场者包括人民信托局主席拿督阿斯拉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