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兄妹坠楼案”;外籍母亲昨日在新山地庭面对疏忽照顾儿童控罪,法庭随后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但被告未能缴付保释金,目前仍被羁押。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指出,警方已完成调查报告,并将案件提呈柔州律政署,并获得指示于昨日提控两兄妹的37岁外籍母亲。
当局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虐待、疏忽照顾、遗弃或使儿童暴露于危险),提控该母亲,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不超过2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拉哈曼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外籍母亲是于昨日在新山地庭面控,案件将于7月22日再次过堂。
他提醒公众,切勿受情绪影响而采取任何违法行为,并遵守法律程序,让案件通过司法途径获得公正审理。
新山淡杯路一栋公寓于本月7日清晨7时57分,传出两声巨响,一名外籍母亲以为是大力关门发出的声音,岂料竟是一对儿女不慎坠楼,女童伤重逝世,男童被指仍在医院急救。
警方于翌日逮捕2名孩童的母亲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