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罗士打24日讯)吉州警方已将一名宗教学校11岁男生在宿舍被舍监鞭打的调查报告呈交总检察署,并建议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以疏忽照顾、可能导致儿童受伤的罪名提控嫌犯。
州总警长拿督阿兹里说,警方最初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调查,但在完成调查后,认为更适合用儿童法令处理,因此修订调查方向。

“由于受害者年仅11岁,警方已向法庭申请等候调查令(OTI),以扣留宗教学校舍监嫌犯。”
他续说,鉴于受害者未成年,警方也将案件转介警方儿童侦讯中心(CIC),确保受害者日后能在安全和稳定的情况下作证。
阿兹里昨日在吉打州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时指出,警方已搜集齐全证据,包括医药报告、CIC访谈报告、闭路电视画面及相关人士口供,并已全数呈交总检察署。
社交媒体流传一个视频,拍到一名男学生在宿舍,当着其他同学的面前,被一名男子用藤条鞭打,学生一脸痛苦。
学生的父母接回孩子时,发现身上有瘀伤,学生父亲随后于10月3日报警。
男学生被疑是舍监的男子用藤鞭鞭打的画面,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档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