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反霸凌仲裁庭主席努鲁胡丝娜说,反霸凌仲裁庭的裁决会在法庭登记,成为民事判决的一部分,违反裁决者可在2026年反霸凌法令下被判坐牢和罚款。
她指出,施暴者若在30天内没遵守法庭裁决即抵触反霸凌法令第44条文。
“投诉人必须通知我们,施暴者尚未支付赔偿或遵守裁决。一旦我们协助在民事法庭登记裁决,仲裁庭就完成其基本职责。
“接下来有两种可行途径,即通过法庭强制民事执行,或针对不遵守裁决的行为提出刑事提控。”

努鲁哈丝娜今日在反霸凌仲裁庭推介礼上说,若施暴者不遵守仲裁庭裁决,投诉人必须先向警方报案,才能启动刑事提控程序,之后由律政署接手。
她补充,金额不超过25万令吉的裁决将在地庭登记,以便执行裁决。
她提及,涉及匿名社交媒体账户或施暴者身处海外的案件,仲裁庭将寻求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协助,以确定谁应负起责任。
仲裁庭的裁决具法律约束力,可能包括赔偿、道歉及要求施暴者者参加改造计划,法令实施初期重点关注18岁及以下的青少年,政府将在评估其有效性后再考虑扩大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