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在反霸凌法令下,霸凌案受害者在将案件带上反霸凌仲裁庭要求审理的同时,也可选择前往警局报警,让警方援引刑事法典展开调查。
“将案件带上反霸凌仲裁庭后,不意味着受害者什么都不能做,他们本身、他们的家长或监护人如果觉得涉及他们孩子的霸凌案有刑事成分,例如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他们可以去报警。”
阿莎丽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2025年反霸凌法案辩论进行总结时说,制定法案以及专注解决校园霸凌案只是解决霸凌问题漫长路途的开端,政府过后会视需求和各类情况,逐步完善反霸凌法令。
她说,国内有1万245间学校,分别有7776间小学和2469间中学,涉及510万名学生,还有来自57间人民信托局(MARA)旗下学校的7650名学生,由于学校和学生人数众多,政府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法令来解决霸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