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讯)80岁电影公司主席兼艺人黄百鸣卷入内幕交易案件,法院上月裁定其内幕交易罪名成立,9日正式判处5个月徒刑,另须缴交9.9万港元(约5万令吉)罚款,以及37万港元(约19万令吉)调查费,并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黄百鸣被控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涉嫌怂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即黄洁珍)进行天马影视的股份交易,他当时为天马影视的主席兼控股股东,掌握他知道属有关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的消息。

黄百鸣早上11时抵达西九龙裁判法院,他与儿子黄子恒在开庭前,在好友刘伟恒领祷下在庭内进行祷告。黄百鸣原被判监禁9个月,裁判官考虑到减刑因素,最终判决黄百鸣监禁5个月以及罚款9万9720港元,并需要缴付37万4000港元予证监会。裁判官批准黄百鸣以原有条件在上诉期间进行保释。

黄子恒得悉父亲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等候上诉,即舒了一口气。黄百鸣一行人于中午12时32分步出法院,并刻意回避媒体的镜头,登上休旅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