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一名德士司机涉嫌于去年走私748.59克大麻,他今日被带上高庭面控时表示不认罪。
被告莫哈末法利斯阿里(55岁)被控于2025年1月23日下午5时,在吉隆坡大城堡3/149J路走私大麻;他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贩毒),并可在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定罪。
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没有被判死刑,则必须被施以不少于12下鞭刑。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沙礼扎副检察司,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承审法官拿督阿斯兰再努丁择定此案于7月20日进行审前会议,以让被告委任代表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