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2日讯)疑观看不雅视频被抓包后与妻子发生口角,为夫者竟以梳妆台椅子砸伤妻子致左手骨折!
从事拖车员的被告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另也被控以暴力阻碍警员执行职务,皆否认有罪。
被告慕哈末里兹曼(28岁)在地庭法官拉惹诺阿迪拉面前,对第一项控状否认有罪。

控状显示,被告于今年5月6日清晨约6时30分,在丁赖甘榜斯里玛瓦一间住家内,向27岁妻子丢掷梳妆台椅子,导致对方左手骨折,伤势严重。
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325条文,并可与第326A条文同读,罪成可判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显示,事发前夫妻发生口角,导火线疑为妻子检查手机时发现被告观看不雅视频,双方继而爆发争执;同时被告亦不满妻子掌掴其左脸。
主控官里法依扎迪副检察司建议保释金1万5000令吉,并附加禁止骚扰受害者条件。
此外,被告也在推事庭面对另一项控状,指他于今年5月8日上午11时45分,在同一地点以暴力阻碍一名警员执行职务,抵触刑事法典第353条文,罪成可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沙达欣哈审理此案,被告同样否认有罪。主控官沙扎诺沙里夫副检察司建议保释金订在8000令吉。
被告律师法米苏莱曼求情指,被告兼职保险代理及送餐员,需照顾妻子及一名1岁孩子,同时照顾父母及仍在求学的弟妹,父亲亦患有心脏病及胆固醇问题,要求降低保释金。
法庭最终允准第一项控状保释金8000令吉,第二项控状保释金3500令吉,并择定今年6月3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