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8日讯)电子厂清洁工友持有的手机,涉及散播多段前女友不雅视频,他今日面控时认罪,被判罚款1500令吉。
被告莫哈末弗兹希尔米(29岁)是电子厂一名清洁工人,他今日被带往麻坡第一推事庭面控。
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22日下午约3时30分,在麻坡警区商业罪案调查组被发现持有的2台蓝色Redmi 14C手机相册内存有不雅视频,因而触犯刑事法典292条文(持有猥亵物品)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代表律师莎吉娜替被告向法庭求情时说,被告月薪仅1700令吉,家中有一名无业的父亲需要其赡养。
她说,被告在调查期间全程与警方充分合作,有效节省调查时间,而被告为初犯,且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并承诺不会再犯。
推事卡蒂妮判处被告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4个月监禁代替。
案情指出,受害者(被告前女友)于今年4月1日约下午3时35分,报案指在麻坡专科医院上班时,被一名印度裔同事告知,收到被告通过WhatsApp传来一段视频。
(刘福来摄)
在该段录制视频中,受害者赤裸全身,并与被告做出亲密(性暗示)动作。受害者当时并不知情,被告在秘密录制视频,于是受害者随后报警。
警方于4月22日下午约3时30分逮捕被告,检查发现被告手机相册内有一个文件夹,其中存有多段不雅视频,构成持有猥亵/不雅材料的违法行为。
此案主控官雅丝敏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