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女郎开车右转失控撞上分界堤,再撞防撞柱,之后竟若无其事和朋友4人弃车去吃宵夜,只留下残破的车头横亘在马路中央阻碍交通。
被告罗克丽莎(30岁,译音)共面对7项包括提供假口供、妨碍司法公正、疏忽驾驶等的控状。
她今早承认其中5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今年2月1日凌晨3时03分,警方接获报案,指有辆车撞上分界堤,出事地点位于密驼路的中国银行建筑前方。
调查揭露,事发前被告正开着车,载着3名友人同行。车子原本沿着密驼路往卡佩芝路方向行驶,在来到密驼路与奎因街的交界处时遇上红灯,被告便将车子停在一辆轿车后方,等待绿灯准备右转。

随着交通灯转绿,被告尾随前方车辆起步右转。岂料,车子在右转途中突然失控,撞上分界堤,随后又迎头撞向防撞柱,巨大的冲击力导致防撞柱当场被“连根拔起”断裂。
车祸发生后,被告和朋友竟若无其事,弃车去吃宵夜。她离开时,车子的右后轮卡在分界堤上,车头则落在密陀路最右边车道上,阻碍了3条车道的最右边车道。
警方不久后抵达,把被告的车拖走,并致电让她回到车祸地点,但即便警方一再警告,直言弃车逃离属于违法行为,被告仍拒绝配合,不肯回到现场。
被告的代表律师指,被告患有重郁症,恳求法官考虑让她接受强制性治疗评估后再下判,控方并不反对。
法官谕令被告接受强制性治疗评估,案展6月23日下判。
处于吊销驾照期间的男友开车超速遇临检,同车被告“顶包”谎称自己是司机。
2024年2月19日晚上11时许,交警在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KPE)往淡滨尼路出口前,察觉被告男友黄伟(26岁,音译)所驾驶的轿车正以每小时110公里的高速疾驰,而该路段的最高时速限制实为80公里。
交警跟在车后,开启闪光信号灯,再驶到车子右边鸣笛示意黄伟停车。当时,交警已经看到开车的是黄伟。
岂料,黄伟突然放缓车速,故意让车子落后警车一大截,最后才在路肩停下。他自知因酒驾被吊销驾照30个月,因此趁交警还未走到他们车旁前,和原本坐在副驾驶座上的被告换位。
被告和黄伟都谎称,开车的是被告,黄伟是前座乘客,但在交警进一步审问后,黄伟才承认他是司机。
黄伟早前也被控上法庭,已被定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