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0日讯)一名兼职贩卖炮竹的电召车司机,因贩运24.58公斤大麻及持有10.4克另两种毒品,被控罪名成立,今日被高庭判处监禁30年及鞭笞25下。
法官拿督斯里拉蒂法裁决,被告普拉卡什(43岁)刑期从2021年4月22日被捕日开始算起。
法官在宣读判词时指出,辩方的抗辩纯属否认,未能提出任何支持性证据,证明被搜获的毒品并非是被告拥有、看管和控制之下。
“被告的前妻更是此案的控方证人。法庭认为她是一名可信赖的证人,其证词应获得法庭接纳。”
法官在辩方辩护结束时强调,如此庞大的毒品数量,绝不可能是供个人吸食,因此完全可被视为贩毒用途。基于此,辩方未能对控方的指控提出合理疑点。
根据首项控状,普拉卡什被指于2021年4月22日,在八打灵百乐镇的一处公寓单位内,贩运重达24.58公斤的大麻,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 39B(2)条文下受处罚。
至于第2和第3项控状,他被控于相同时间与地点,分别持有6.4克吗啡和4克海洛因,抵触危险毒品法令第 12(2)条文。
较早前,主控官莫哈末海卡副检察司指出,鉴于毒品乃国家头号敌人,基于案件的严重性,恳请法庭判处被告绞刑。
普拉卡什在听取判决时当场落泪。他较早求情时哭诉,自己已很久没有见到家人,特别是他的孩子,因此恳求法庭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