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警方深夜扫荡新山市区夜店“吊花场”,扣留超过200名外籍陪座女郎,以及多名本地男子,揭发疑似涉及非法娱乐及移民违规活动。
此外,一名毒品案通缉犯也落网。
柔佛州警察总部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是于本月3日凌晨约2时30分展开“污点行动”(Op Noda),突击位于新山世纪花园的娱乐场所“Club Lunar 月”。
柔佛州代总警长拿督何泉发副总监昨晚发文告指出,警方在行动中扣留3名年龄介于22岁至36岁的本地男子,以及213名年龄介于19岁至45岁的外籍女子,相信是在该娱乐场所担任客户服务人员。
此外,他说,警方也扣留一名涉及毒品被通缉案件的本地男子。

而他指出,所有被扣人士的初步尿检结果均呈阴性,未发现涉及毒品。
不过,他说,警方调查显示,被扣的3名本地男子拥有犯罪前科,而外籍女子则没有相关记录。
他指出,警方在行动中也没收多项物品,包括两台手机、10张记录花环销售的纸张,以及两台电子钱包设备。
“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延扣本地人士4天,即从本月3日至6日协助调查,此外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1(5)(b)条文延扣外籍人士14天,即从本月3日至15日调查。”

他说,警方已将调查报告提呈至柔佛州检察署,并指示对相关人士采取提控行动。
他说,所有嫌犯将于今日在新山推事庭面控,其余持有合法证件且未涉及违法行为人士则已获释。
他呼吁公众远离违法活动,并鼓励民众提供相关情报,以协助打击犯罪,可拨柔佛州警方线热019-2792095或柔佛州警察总部行动室电话07-2212999。

何泉发指出,警方在行动中也起获多项物品,包括两台手机、10张记录花环销售的纸张,以及两台电子钱包设备。
他说,本地嫌犯已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被延扣4天协助调查,而外籍人士则依据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1(5)(b)条文被延扣14天。

该娱乐场所业主将面对数项控状。
何泉发进一步指出,其中该娱乐场所业主将在柔佛州娱乐与娱乐场所法案第4/98号第11(2)条文被控,即违反任何娱乐许可证条件或限制,罪成可被判不超过一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说,此外,该娱乐场所业主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条文(155法令)规定,即允许非法移民进入或留宿场所中,针对每名在场所内的非法移民,罪成可被判不少于5000令吉且不超过3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而若是第二次或后续再犯,则每名在场所内被发现的非法移民,可被判不少于1万令吉且不超过6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该娱乐场所部分外籍女子则因滥用社交访问准证、逾期逗留,以及无合法证件等罪名将被提控。
何泉发指出,其中103名外国籍女子涉滥用社交访问签证,将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39(b)条文(移民条例)下被提控,罪成最高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的监禁或1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说,而9名外国籍女性因签证逾期逗留我国,将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被提控,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1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说,还有两名外国籍女子未持有有效的个人旅游证件将,将在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被提控,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并可处以不超过6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