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从7月1日起,所有整装进口(CBU)电动车须符合2大条件,包括最低动力输出从200千瓦调整为180千瓦及以上,以及涵盖成本、保险及运费(CIF)的运抵价值为20万令吉。
投资、贸易及工业部今日发文指出,这项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售或即将发布的进口电动车,不过考虑到企业仍有库存,包括现有库存、港口库存及在途库存,贸工部允许企业在特别豁免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出售有关库存,直至售罄。

该部说,随着整装进口电动车的4年特别豁免期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整装进口电动车将恢复原有规定。
贸工部称,当局已在4月30日举行的交流会上,向持有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通报这项调整。
贸工部补充,贸工部将继续致力确保政策环境的透明、一致与平衡,以支持汽车工业的发展,并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和汽车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