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6日讯)前上诉庭法官拿督斯里莫哈末希沙姆丁认为,在不获得酋长们的配合,只要不涉及酋长的行政事务,森州政府依然可以照常运作。
他在接受《马来邮报》访问时指出,尽管森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慕里兹殿下与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米努丁近日内先后面对4大酋长及淡边东姑勿刹企图进行罢黜,对两人抱持对立立场,但这并不会影响州政府的日常运作。
“只有在某些需要酋长参与行政事务,才会出现困难。”
他解释,这源于森美兰独特的治理结构和制度有关,在特定情况下,最高统治者需与酋长共同履行职权,这与其他州属的苏丹不同,森州最高统治者并非州内唯一统治者,在宪法下,最高统治者是与四大酋长属于“共同统治”,意味着在某些情况,最高统治者受限于宪法不能单独作出决定。”
他援引森州宪法第40条第2款,列举出最高统治者须与酋长共同作出决定的事,包括了委任州务大臣及是否拒绝解散州议会的请求等。
他也援引州宪法第28条第2款,称森州的“统治者”应被理解为最高统治者外加至少3名酋长(或在特定情况下至少2名酋长)的意思。
针对四大酋长要求革除州务大臣一事,他认为,这要求不具法律效力,法律上,四大酋长没有权力这么做,大臣去留只能依照州宪法所规定的程序来定夺。
他说,关于慕巴拉多哈能否诉诸法庭和仍具酋长身分,全属可争议的法律问题,根据宪法条文,DKU具有最终决定性,在理论上是不吾被法庭挑战,但从司法观点,有人认为可介入审查。
“就目前而言,慕巴拉多哈被撤职应视为有效,在慕巴拉正式提出司法诉讼及法院裁决其撤职无效前,DKU所有关于慕巴拉撤职的建议须被视为有效,须由州政府执行。”

撤职后参与表决
罢黜最高统治者决定属无效
宪法律师拿督马力指出,由于前双溪乌绒酋长拿督慕巴拉多哈4月17日在森州司法与酋长议会(DKU)已被撤职,州政府日常运作根本不是问题,除非慕巴拉多哈在能证明他仍具酋长身分。
马力说,慕巴拉多哈被指曾在4月19日联同其他酋长宣布罢黜最高统治者职务,若慕巴拉多哈是在已被撤职下参与有关决定,该决定可属无效。
至于罢黜最高统治者的争议,他也补充,法院依然可审查其程序是否符合州宪法规定,尽管罢黜最高统治者的决定或被视为不可诉讼。
“但根据宪法,罢黜最高统治者须满足两项条件,其一是进行完整调查并给当事人安排听证会进行答辩,同时须有四大酋长及州务大臣签署的书面公告,若公告未获大臣签署,在法律上将不具效力。”
两位法律界人士呼吁,各方寻找友好解决方案,维护州政府的良好运作,避免把争议带入法庭,加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