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患有糖尿病的华裔男子误信网友,而将注册公司及银行户头交给对方合作做生意,不料沦为“钱骡”,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7000令吉。
被告为30岁的叶柯嘉勇(译音Yeap Quah Chia Yong),他今日在新山地庭被控两项罪状。
第一项控状被被告于去年1月28日在古来万富山庄前路旁,使用其银行户头进行一笔无正当理由的10万令吉交易,而抵触刑事法典424C(1)条文(直接或间接使用支付工具或账户进行非法交易),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5年,或被罚款不超过1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月27日,在古来优美城爱丽丝园围篱社区依丽斯英达路(Jalan Iris Indah),不诚实地协助将4950令吉的受害者资金,转入一间名为SMYEE Tech私人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而该公司属其名下。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或欺诈转移或隐瞒财产),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者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听在听取通译员念出控状后俯首认罪,并求情称自己是受骗者之一,并透露目前共面对12项“钱骡”的相关控状,并曾因类似罪行在槟城地庭被判罚款。
他称,自己受面子书认识的网友欺骗,该网友以合作做生意为名,要求他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注册并开设公司账户,该网友则承诺全额出资。

他称,他交出所有资料包括公司注册信息和银行账户密码后,该网友却失联。
“我患有糖尿病,每月收入不足3000令吉,还需负担年迈父母的生活开销,因此请求轻判。”
主控官努鲁莎菲卡指出,此案件涉及金额不小,同时近年来诈骗案件激增,建议法官严惩,起到警示作用。
法官拿督仄万扎迪针对被告两项罪名裁定罚款总额1万7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7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随后已缴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