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7日讯)3名男子涉嫌非法囤积逾万毫升柴油,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时不认罪,案件定于6月3日过堂。
3名被告分别是一名本地华裔男子及两名印尼籍男子,即李国哲(译音,45岁)、亨德里克(38岁)及毛拉纳(28岁)。
根据控状,他们被控于4月23日凌晨4时09分,在新山茂奥斯汀花园慕迪亚拉恩马斯7/4路(Jalan Mutiara Emas 7/4)非法囤积高达1万2789公升的柴油在一个没有动力装置的油罐中,以及89公升的柴油在一个未经供应管制员许可的中型散装容器(IBC)中。
3名被告因而牴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0(1)条文,并可根据该法令第22(2)条文被控,以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所有被告均可被判处最高100万令吉罚款或最高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所有被告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
代表内贸部提控的诺苏莱汉副检察司向法官拿督仄万再迪提出,将被告李国哲的保释金定在10万令吉。
她说,至于另外两名外籍被告未持有合法个人证件,存在潜逃风险,而且没有代表律师,因此并未获准保释。
被告李国哲的代表律师莫哈末阿兹鲁萨尼在求情时说,被告在番薯园工作,每个月收入仅2000令吉,因此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官拿督仄万再迪最终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至于两名外籍被告则不获保释,被送往新山惩教中心。
同时,法庭将案件定在6月3日过堂及提交化验报告。
早前报道,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逮捕3名男子,其中包括两名外籍人士,他们涉嫌滥用柴油补贴卡非法囤积柴油,同时起获8张车队油卡,相信是用来反复添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