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独家报导) 申请个人贷款还钱交中介事件的事主周先生指出,他向相关银行查询后获悉,对方在他首4个月,曾以个人户头代其偿还贷款。
他说,对方自2025年2月起停止还款,导致其随后频频接获银行来电追讨欠款。
“由于对方不断地以各种理由搪塞,为了解决相关问题,我告知对方,既然贷款已批下来,就当作是我借的,并要求对方把款项转交给我,由我自己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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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对方随后传来一张显示逾6万令吉的转账收据,惟他始终未收到相关款项,故怀疑该收据可能属对方伪造,便前往冼都警局报案。
“我报案后,警方给我两个选择,一是警方会直接逮捕对方,惟需要我承担7万令吉的贷款责任,其二则是让我们自己私下解决问题。”
求助国行不满官员回应
周先生说,由于对方未汇回款项给他,他便到国家银行金融市场申诉专员服务署(FMOS)求助,并将对方向银行提交的相关借贷资料呈交给官员。
他指出,有关借贷资料显示,该贷款中介在未获授权情况下,擅自代其申请贷款,并通过代签或伪造签名完成手续,相关文件已构成重要证据。
“岂料,官员却指他们并非签名鉴定方面的专业人员,并要求我自行承担该笔贷款责任。”
他对于有关官员的回应感到不满,认为相关处理方式不公平,因任何贷款申请理应具备基本审核程序,包括银行在批准贷款前,理应与申请人通过电话确认、且申请人需在有旁人见证的情况下,在相关文件上签名。
“截至目前,我并未使用相关款项的任何一分钱,也没有经过上述程序,却莫名需背上银行债务。”
他补充,在过去2年,他不仅持续接获银行的催债电话,还陆续收到多通诈骗电话,诈骗分子假冒银行人员致电,要求他还款,令他一度难以分辨真伪。
他质疑相关个人资料可能遭外泄,并被不法分子利用,趁机进行诈骗活动。
赖俊权:贷款勿依赖中介
警已展开调查
赖俊权呼吁民众办理个人贷款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切勿依赖或通过第三方中介处理,以免落入诈骗或文件造假风险。
他指出,据警方,相关贷款中介被指是惯犯,警方已展开调查程序,并将援引相关条文进行处理。
他说,一般而言,银行内部往往会将部分责任归于相关职员,但在本案中,银行关注点在于款项已汇入指定账户,若事主不接受,应直接与银行沟通,而非涉及第三方。
“目前警方已展开调查程序,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阶段,有关各方需等待正式调查结果。”
他补充,国家银行也表示会跟进处理,但强调贷款款项仍需依法偿还,若事主不偿还,将可能会面对被宣布破产。
同时,周先生质疑相关银行审批流程存在严重疏漏,因对方通过伪造签名申请贷款,并且没有通过指纹辨识,却仍能获银行批准借贷。